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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三年内申请住宅节能改造有奖励

[日期:2008-08-12]     来源:天山网   [字体: ]

       从即日起,乌鲁木齐市民只要申请建筑节能改造,就能获得一定奖励资金。

       8月1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建委获悉,从今冬起,首府供暖不再是单纯地按面积收费,热计量收费将唱主角。为推进首府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国家拿出资金,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奖励:2009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的,每平方米奖励66元;2010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的,每平方米奖励55元;2011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的,每平方米奖励44元。之后,居民进行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所有费用将自己承担。

       目前,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已争取到奖励资金。按照刚出台的《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为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3项内容,3项内容对应的系数分别为60%、30%、10%。

       市民如果觉得自己的住房冬天供暖不达标,想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可到乌鲁木齐市建委科技处申请。申请奖励资金时,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资格的行政、事业等单位,小区的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也可以,但必须以一整栋楼为最小单元,成片区域改造最好。咨询电话是4637043。

       乌市建委总工程师丁雪峰说,以目前改造过的既有建筑估算,每平方米改造费用约260元。市民可能会认为费用太高,但由于今后首府所有建筑必须实行热计量收费,2008年4月1日前竣工的、达不到热计量要求和节能50%的建筑,必须进行改造,所以希望广大居民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尽量早点申请建筑节能改造。

       他同时透露,过去的几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共拿出3700多万元,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补贴,但是改造的面积还是太少,而且局限于市属单位的建筑。市建委计划今后把政府拿出的资金,面向全社会进行奖励,谁多改造,就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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