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财政厅公布省级节能资金使用方式,节能企业可享受贷款贴息或资金补助,节能成绩突出人员可获节能奖励,淘汰落后产能影响20%以上财政收入的县市区可得到省财政适当补助。
据介绍,省级节能资金,主要以贴息、补助、拨款、以奖代补四种方式发放。其中,贴息额度按企业节能降耗项目贷款规模的一年或二年期利率核定,补助额度按企业节能降耗项目投资的3%-10%核定。拨款项目,主要适用于节能表彰奖励、社会公共节能、建筑节能、监测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推广、节能示范工程、节能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支出;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工作经费补助和奖励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班子成员以及工作人员;以奖代补,适用于承担较大节能量项目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