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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启动 发现问题期限整改

[日期:2008-06-17]     来源:国际新能源网   [字体: ]

       如果居住建筑节能达不到65%的标准,建筑工程使用假冒伪劣以及未经备案的建筑材料,就有可能被严肃处罚和曝光。郑州市建委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21日,兵分两组对郑州市区建筑节能及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在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执行和实施情况;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全部使用散装水泥;本市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是否使用假冒、伪劣或国家及省、市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建筑材料。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罚,并在本报及郑州建设网站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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