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日前确定6个区县7个园区和80个企业作为循环经济试点,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带头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力争到2010年时,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达标率达到95%以上,建设节约型社区300个。根据日前济南市政府印发的《济南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济南市确定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6个区县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经济开发区等7个园区以及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80个企业为循环经济试点,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带头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注重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节约型社区、节约型交通建设,到2010年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达标率达到95%以上,建设节约型社区300个。力争到2010年,济南市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2%左右,达到1吨标准煤;万元GDP取水降低20%,达到64立方米。同时,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加快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进程,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作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