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按照科学发展观调要求,在被国家确立为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基础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通过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成效,2006年万元GDP能耗下降幅度在全国位居第八,在西部地区排名第一。2007年,预计万元GDP能耗下降4.4%,好于全国下降3%左右的平均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成立了以王鸿举市长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节能办和减排办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节能工作,既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又要强化企业的责任。将GDP能耗下降4.4%的目标,分解下达到40个区县和74家工业用能大户。
二是建立健全节能降耗法规政策。颁布实行了《重庆市节能条例》,制定了《重庆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超限额用能加价收费办法》,使节能降耗纳入法规体系。
三是调整优化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致力于从源头和生产过程减少资源能源的消耗。首先,促进产业结构"由重向轻"转变,大力发展IT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创意产业。其次,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开发附加值高、能耗低的产品,促进产品向高端发展,2007年完成低能耗、高附加值新产品产值1200亿元。再次,加大小钢铁、小火电、小水泥、小煤窑等落后生产力的关停力度。2007年关停小火电机组27台,关停容量24万千瓦,实现节能量约30万吨标煤;淘汰落后水泥立窑生产线18条,淘汰落后产能231.6万吨,节约标煤约40万吨;关停整合小煤窑204个,淘汰落后产能250万吨。开展执行差别电价高耗能企业的清查工作,按照产业政策对部分高耗能企业执行了差别电价制度,以此推动落后生产力的淘汰工作。
四是完善计量、统计和监测,加强基础管理。由质监局牵头实施了能源计量工作体系建设,建立能源计量帮扶体系,成立了能源计量专家技术委员会,建立了能源计量信息库。形成以市统计局为主,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的能源统计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400多家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能耗直报。完成珞璜电厂等14户属于国家"千家企业"范围的用能大户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启动60户市级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对56户用能家用能大户开展了能源利用监测。
五是加大技改科研投入,推动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积极争取国家国债资金支持,2007年国家发改委已累计下达了我市18个国债节能项目,预计可获得国债资金1.5亿多元,实现节能量约40万吨标准煤。充分发挥市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2007年安排45个重点节能项目,市财政支持2000万元,带动企业节能投资10多亿元,可实现节能量15万吨标准煤。同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工艺的研发和推广方面,实施了"船舶内燃机应用"等科技项目,开展了余热利用等方面科技攻关。
六是多管齐下,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机关节能方面,市政府成立了机关资源节约领导小组,提出市级机关"十一五"期间人均电、气、油消耗下降20%的目标,制定了考核办法。所有市级机关办公场所照明灯具均已换为节能灯具,严格执行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度,冬季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度的标准。建筑节能方面,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制定了国内夏热冬冷地区第一个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加快建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开展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积极开展水源热泵技术的集成研制和示范推广工作。交通节能方面,明确了交通节能目标,要求全市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船舶百吨公里能耗下降4%,并将节能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单位和企业。商贸节能方面,加大节能更新改造力度,大型商场、酒店、饭店、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和节能型冷藏、冷冻设备。农村节能方面,全年新增沼气池10万座,累计达到79.8万座,年产沼气2.6亿立方米,相当于节约标煤20万吨。


